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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691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张一博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2849元    承办法官:李丛屹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6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李丛屹,联系电话:0374-3398218。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777号    申请执行人:张洪喜    被执行人:张欣昌    收款人:刘树建    发放金额 :2077.63    承办法官:吴新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5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568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刘好妮    收款人:孟东星    发放金额 :26154.45    承办法官:吴新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5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568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刘好妮    收款人:孟东星    发放金额 :26154.45    承办法官:吴新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5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321号    申请执行人:南省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许昌盛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216.00元    承办法官:燕金钊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燕金钊,联系电话:0374-3398106。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329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李华    收款人:李明祎    发放金额 :80000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韩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9210。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26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筑雅景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骏景地产有限公司    收款人:王禺芳    发放金额 :59211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1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韩法官,联系电话:15103743318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4370号    申请执行人:许昌豫湘运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宋文茂、河南鑫茂实业有限公司    收款人:李合亭    发放金额 :32063.06元    承办法官:韩颖斐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韩法官,联系电话:15103743318。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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