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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59号    申请执行人:许昌艺林置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贠洋洋    收款人:刘丽    发放金额 :573811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    案号:2025豫1002执69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高艳、许昌中航置业有限公司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2034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    案号:2025豫1002执762号    申请执行人:汝州市驰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赵书强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1021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    案号:2025豫1002执1967号    被执行人:海热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收款人:努尔古力·阿不都热依木    发放金额 :8405元    承办法官:张志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11。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1豫1002执恢537号    申请执行人:武延清    被执行人:赵红涛、康书玲    收款人:魏巧云    发放金额 :800    承办法官:焦元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8。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652号    申请执行人:王丹    被执行人:冯军彦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1836元    承办法官:朱建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 年7月6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朱建光,联系电话:0374-3398211。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401号    申请执行人:罗芸    被执行人:许昌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933元    承办法官:朱建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 年7月6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朱建光,联系电话:0374-3398211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691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张一博    收款人: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 :2849元    承办法官:李丛屹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6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李丛屹,联系电话:0374-3398218。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2执777号    申请执行人:张洪喜    被执行人:张欣昌    收款人:刘树建    发放金额 :2077.63    承办法官:吴新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5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568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刘好妮    收款人:孟东星    发放金额 :26154.45    承办法官:吴新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5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魏都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4豫1002执恢1568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被执行人:刘好妮    收款人:孟东星    发放金额 :26154.45    承办法官:吴新迪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5日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374-3398309。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合议后,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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