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7 16:41:49
任尧远:
本院受理原告董利萍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半截河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法庭地址:许昌市许由东路岭云骨科医院院内一楼东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
承办法官:李伟杰
电 话:0374-8564559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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