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卫华,女,汉族,1972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系,1996年8月到长葛市人民法院工作,2005年元月调至魏都区人民法院,现任魏都区法院刑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她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战斗在审判第一线,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展示了一名新时期女法官的风采。
匡扶正义 捍卫法律尊严
从进入法院工作的第一天,她就在心中暗暗发誓,以毕生的忠诚去追求法治的正义之魂,让天平的光辉照亮每个人的心灵。十多年来她忠于职守,服从大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始终不变的誓言。不论在民事审判岗位或是刑事审判岗位上,她始终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上,将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将自己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感情,融汇于审判工作中。在她办理的1600余起案件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认可。在审判实践中,她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做为办案宗旨,对每起案件都一丝不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关,忠于事实真相,认真审核案件事实和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所办案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铮铮铁骨 严惩腐败分子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出色的业务能力,得体的言行举止,使庭审成为展现人民法院与法官良好形象的窗口,相继审结了一批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尤其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她以“无欲则刚”为座右铭,加班加点审阅卷宗材料,认真审核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庭审中,她老道干练的驾驭能力,直中要害的质问,有力地威慑了昔日的贪官。她先后办理了许昌市东城区动迁中心的张勇涛挪用公款和受贿犯罪、徐俊杰挪用公款犯罪、姜汉杰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犯罪、许昌市房产管理局荣夏玲、王林现滥用职权犯罪、许昌县畜牧局康洪昌、张保亮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等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使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大爱无疆 关爱留守儿童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些因缺少父母关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留守儿童深深刺痛了她的心,如何更好地关爱他们,使他们的心得到温暖,重回正常的人生轨道上来,她在研究未成年人心理的同时也在思考着。在她的建议下,该院建立了社会调查制度,在全院开展了帮教回访工作,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之余,她走入留守儿童家中,和他们亲切交谈,用臂膀为他们撑起了一片爱的蓝天;到古槐街小学等中小学校为孩子们送去法律知识,教他们如何保护自己;她牺牲休息时间,作义务社会关护员,鼓励孩子重新出发,树立勇气,她也被孩子们亲切的唤作“法官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