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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起诉他人侵权 著作权证据不足败诉

  发布时间:2014-11-21 15:33:58


    漫画家罗某在某宣传刊物上看到刊登的漫画作品“户籍壁垒”,认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7月24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4年2月25日原告罗某发现某杂志2012.8期第2页刊登有漫画作品“户籍壁垒”,遂以其为漫画作品“户籍壁垒”的著作权人,被告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该漫画作品,且未注明著作权人,侵犯其著作权起诉。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杂志2012.8期第2页刊登的 “户籍壁垒”系漫画属美术作品,原告提供的凤凰网网络权属证据上显示为中新社罗某摄,罗某仅是对漫画作品“户籍壁垒”进行了摄影,而非美术作品“户籍壁垒”著作权人。故,原告以其为漫画作品“户籍壁垒” 著作权人的身份主张提供著作权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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