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民初862号
许昌合益商贸有限公司、许昌益华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商会:
本院受理原告周亚楠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02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魏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承办法官:刘强 联系电话:0374-339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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