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10:26:25
王小玲、孙建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02民初字第180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七月五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