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是国际宽容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很多人都知道,但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却常常无法宽容,因此惹出祸端,甚至触犯法律,方才追悔莫及。11月12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3起案件,起因都是口角之争或情感纠纷,可被告人没有用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人,而是选择用武力解决问题,最终落得被判刑的下场。
酒后起争执,咬断他人手指
40多岁的曹某没有正当职业,闲暇时很喜欢喝酒。2014年2月5日下午,他到一位朋友家喝酒,酒后与在场的市民高先生发生争执,怒气难平的曹某冲着高先生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导致高先生左手食指末节部分被咬断。后经鉴定,高先生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街头发生口角,拿水果刀刺伤他人腹部
郝某是一名“80后”,他没有犯罪前科,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年轻人。2013年12月18日晚,郝某在市区劳动路因琐事与郑红(化名)发生口角,年轻气盛的郝某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用一把水果刀扎向了郑红的腹部,导致郑红回肠破裂。看到郑红伤情严重,郝某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赶紧陪郑红前往医院救治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后经法医鉴定,郑红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郝某赔偿了郑红3万元钱,并取得了郑红的谅解。法院认为,郝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因郝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确实有悔罪之意,遂酌情对其做出了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的判决。
恋爱受挫,他在女友屋里放了一把火
20多岁的李某是外地人,2013年6月,他在许昌打工期间结识了小丽(化名),两个年轻人很快就谈起了恋爱。几个月后,小丽突然向李某提出分手,李某不甘心,多次给小丽打电话,希望小丽能够回心转意,可小丽的态度很坚决。
李某渐渐对小丽由爱生恨,2013年10月10日晚,李某来到小丽租住的房子里,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小丽的五六件衣服放在地上点燃。小丽的租房处附近住户较为密集,李某放火点燃衣服的行为足以引发火灾并危害公共安全。案发后,李某赔偿了小丽3000元钱,补偿了房主18000元钱,取得了小丽的谅解。
法院认为,李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