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皓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廖书清、王坤江、赵艳: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155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承办法官:李会娟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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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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