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置诚钢结构有限公司、长葛市长久金属有限公司、胡志彬、张会丽、丁绍军、张玉娥、罗清德、杜志强、吴玉珍:
本院执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02执70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主动履行(2016)豫1002民初21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见判决内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