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80后男青年看到警察在路边执法查酒后驾驶,竟然找到了“致富商机”:冒充警察查酒驾骗走车辆,再低价卖出非法获利。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三人在实施诈骗行为不久后便被抓获。今日,检察机关以三人分别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向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王某、宋某、付某三人都是80后男青年,家住郑州郊区。王某在2008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2010年才被刑满释放。因为三人都没有固定职业,又想不劳而获发大财,便整天思谋怎样“捞偏门”。一次,他们看到警察在路边查酒驾,仿佛找到了致富门路,商议冒充警察以查酒驾为名骗走车辆,再将车辆低价卖出非法获利。因为害怕与真警察相遇,他们将作案时间定为深夜或凌晨。
2014年1月7日晚上11点多,王某、宋某、付某三人来到洛阳市区某酒吧门前蹲守,选择有酒驾嫌疑的车辆为作案目标,王某、宋某身穿假警服多次拦截目标,后因被识破未果。
2014年1月9日凌晨1点多,王某、宋某二人身穿假警服拦截一私家车辆,以驾驶人与行车证车主姓名不符需将车辆暂扣为由,将车辆骗走,经鉴定车辆价值7万余元。在随后十多天内,王某、宋某二人故技重施,深夜穿着假警服,以查酒驾为名分别骗走两辆私家车,价值共计17万余元。随后,二人将其中一辆车以15000元的价格卖出。案发后,被二人骗走的三辆私家车均发还给受害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宋某、付某冒充警察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系累犯,应当依照刑法之规定予以处罚。王某、宋某一人犯数罪,应当依照《刑法》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