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俎金生的母亲从法官陈晖手中接过先于执行的10万元救命款,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再次将剩余的48万赔偿款送到俎金生的手中,至此,该案仅仅用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得以审结。
2012年2月9日,许昌县榆林乡大岭口村村民俎金生在许昌某小区建筑工地不慎从九楼坠地,经医生诊断,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俎金生将包工头及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榆林乡政府也积极参与调解。魏都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其开辟“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免收其全部诉讼费用。该院在及时将10万元先于执行的款送到俎金生手中,帮助其顺利地进行了下一步的治疗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携手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许昌县榆林乡政府三方联动在仅仅两个月的时间里为俎金生解决58万元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