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把走群众路线精神贯穿于实际工作中。4月28日,该院一名执行法官在走访当事人时,从当事人无意的谈话中获取执行信息,执行法官抓住这一线索,顺利执结了一起15年前的执行积案。
事情还得从15年前的这起案件说起。刘全(化名)与张彦(化名)原本为许昌市某机关的同事,二人平时关系较好。1997年,张彦辞职经商,开办公司,因经营资金短缺,张彦于1997年分两次向刘全借款25600元,并约定年利率20%。后因张彦一直未归还刘全借款,刘全遂将张彦起诉至魏都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刘全同意张彦在1998年12月前归还完全部欠款,利息按月息12%结算。但到约定期后,张彦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张彦一家已是人去楼空,不见踪影。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张彦因经营不善,外欠债务太多,为躲避债务干脆一走了之,远避他乡。因被执行人一直杳无音讯,此案被迫中止执行。
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魏都区法院将群众路线精神落实于实际工作中,开展走访当事人、让当事人提意见、找不足活动。当该院执行法官对刘全进行走访时,刘全说这么多年了还是找不到张彦,也没有张彦的什么确切消息,只是听说张彦有可能在武汉生活,但消息是否准确并不一定。刘全同时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找不到张彦的人谁也没办法,他也不太想这件烦心事了,自认倒霉算了。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虽然刘全没能说出张彦具体确切地址,但执行法官还是将刘全的话记在心中,回来向主管领导汇报了这一线索。
尽管只知道张彦人在武汉,在偌大的一个武汉市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且这样消息是否准确有待考证,但魏都区法院院领导还是决定不放弃这一线索。经研究后,他们派出两名执行法官,来到武汉市找寻案件突破口。
执行法官手拿仅有的过去掌握的张彦身份证号,决定从个人银行存款查起。在偌大的武汉市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十家银行,要从这几十家银行中查到张彦是否在银行有存款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执行法官克服人生地不熟、交通不便的困难,见银行门就进,挨个查询每家银行,从上午到中午再到下午,终于在银行即将下班时,在跑了十多个银行后查到张彦在某银行的存款。执行法官随即将张彦个人账户予以冻结。后经计算,依法划拨张彦归还刘全本金、利息及执行费等共计92038元。
再说刘全对这起执行案件早已不报任何希望,当执行法官将9万多元执行款递给刘全时,面对这笔一分不少的执行款,刘全激动得难以置信,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