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6 16:03:42
李小泉:
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萍诉你、张五成、刘俊辉、吴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刘俊辉提起上诉,现向你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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