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217号
张军鹤:
本院受理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张军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执217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陈鹏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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