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9 09:50:06
关浩伟:
本院受理原告吴鹏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豫10民终1026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法 庭:民四庭
电 话:0374-292971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前进路与魏文路交叉口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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