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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订购制服赖账 上了黑名单又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7-04-12 08:17:3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商丘某县环保局便因为一场官司成为“老赖”,该案最终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威慑下得以顺利执结。

    刘某是许昌市一家服装销售公司的经营者,他与商丘某县环保局签订了一份《订货加工合同》,由刘某为该环保局工作人员加工制作一批制服,货款共计40040元。合同还约定该环保局自协议签订两日内向刘某预付定金30000元,到期未付款或不提货的,环保局除支付价款外还需向刘某支付货款日15‰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刘某着手给员工量体裁衣,但环保局并未按约支付定金,经电话、短信讨要未果,刘某到环保局进行协商,环保局多次以单位账户资金不够、筹措资金需要时间为由搪塞。屡次追要货款被拒,刘某将环保局告上了法庭,此时刘某已按合同约定制作完成多半的服装任务。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该环保局支付刘某40040元的货款和10000元的违约金。可是直至判决生效,该环保局却对生效判决置若罔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迅速向该环保局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虽然被执行人身份“特殊”,执行法官没有丝毫犹豫,根据相关法规毅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登门追讨,该环保局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这是向你单位发出的罚款决定书,我们已经把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再不还款,我们还将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对你们的信息予以公布,同时向你们县委县政府及行业协会进行通报,甚至将对你们的法人代表进行司法拘留,或以拒执罪进行判刑”,3月27日,当执行法官下达“最后通牒”,该环保局这才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将货款、违约金和一万元罚款一次性全部履行。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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