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在许昌法院调研时强调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六难”、“三案”问题,结合我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征求到的“四风”和队伍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出的立行立改问题和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大力克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司法工作中的存在的“六难”、“三案”和“四风”问题。通过活动开展,使全院上下牢固树立“四个理念”:一是牢固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理念。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改进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满意度。二是牢固树立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格公正执法,坚决防止和杜绝“六难”、“三案”和“四风”问题等现象发生,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三是牢固树立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四是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动力。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打造亮点,树立品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实现五个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行为,法院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使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问题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
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人为设立诉讼障碍等司法不廉洁、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透明度不高、获取诉讼信息不顺畅、不尊重当事人意见、少数法官司法理念偏差、司法能力不高和队伍管理不严、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和“四风”等问题。
(一)“门难进“解决办法:
在法院网站公布法院地址、交通指南,公开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同时建立信息告知平台建设,解决当事人对案件流转不清楚问题,通过与移动、联通公司合作,建立手机信息告知平台业务,让当事人第一时间知道案件流程信息,知道承办人员、开庭时间、联系方式、法院地址和开庭场所,真正让当事人能找到法院的门,见到办案的人。
诉讼服务中心应方便立案、及时立案、做好诉讼费收取和司法救助、完善便民设施、方便群众旁听庭审、提供案件查询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拓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抓好诉讼服务中心休息座椅、饮水器具、物品存放、医药卫生、公共读物、书写、文印、通讯等便民设施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专人导诉,提供口述立案、上门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服务。
(二)“脸难看“解决办法:
严格司法礼仪,规范诉讼服务,完善当事人接待制度,推行文明用语,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从规范着装、保持亲和、举止得体、注意出庭礼仪、及时通知开庭等细节方面入手,要求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衣着应与职业、身份相符,做到整洁、庄重,合议庭成员出庭的着装应当保持统一。
在接待群众时,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要表明身份,态度和蔼,耐心解答来访人咨询,认真听取陈述和意见,杜绝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现象。开庭时,应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做与庭审活动无关的事,不得在审判席上吸烟、闲聊或者打瞌睡,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审判席;要礼貌引导庭审,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提问,不得以生硬言辞制止、指责诉讼参与人发表重复或与案件无关的意见,不与诉讼中任何一方有亲近表示。
大力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法官在诉讼活动中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发言,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与案情有关的观点和意见。
(三)“事难办”解决办法:
严格执行立案阶段告知义务,着力解决立案阶段法官“告知”义务不到位不规范行为。要依法对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需要更正的,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补足和更正事项,特别是要告知当事人案件处理流程和法定期限,充分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减少当事人因不懂法跑冤枉路。
健全和完善立案窗口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着力解决当事人告状难问题。要进一步简化立案手续,开通网上立案、远程立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功能,尽可能将当事人纠纷引导到诉外解决,尽量减少当事人对簿公堂,着力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压力,缓和矛盾,化解纠纷,减少对立,建设和谐社会。
建立畅通诉讼渠道,提供导诉服务。设置司法救助申请绿色通道等,为当事人提供一次性办完所有手续、一次性告知所有要求等服务,减少当事人诉累。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流程管理,落实首办、催办、督办工作,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问题二:“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人为设置诉讼障碍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要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解决机械理解法条的问题,把自由裁量权与法律精神相统一,实现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实质上达到公平正义,从而实现从形式法治主义向实质法治主义的转变。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
(一)“立案难”解决办法:
严格立案“窗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立案阶段法定时间规定,着力解决立案阶段法官不严格执行法定时间的不规范行为。规范立案审查程序,统一立案审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接收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以及退回有关材料必须履行有关签收手续。接待当事人的“窗口”法官应当负责完成全部立案手续办理事宜,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扯皮,推行立案公开。
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告知,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尽可能避免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应有的消极影响。加大对特困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帮助,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附加立案条件,人为抬高立案门槛,确保程序公正。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予以立案,能够当场受理的,应即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对新类型、复杂疑难、有重大影响等案件推行立案合议制;对新类型、专业性较强或者存在争议案件的立案,确保立案的准确性。
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审理难”解决办法:
严格执行庭审纪律,着力解决法官庭审不严肃、随意性大的不规范行为。要认真做好开庭前准备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开庭时间,不得出庭迟到,不得着装不整,严禁酒后开庭,庭审用语规范,合理控制各方当事人陈述、辩论时间。
严格审限管理,实行黄牌警告、红牌问责制度,认真清理在卷宗移送、评估鉴定、中止、审限延长、公告等环节存在的隐形超审限现象,着力解决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活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积极推行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当事人长期上访、多次发回重审、久押不决案件,着力解决审判资源利用不公,改革过去领导判案滞后问题。积极探索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基础上,对可能影响独立审判、可能受到非法干扰的案件、法律适用有疑难的案件和在当地审理有困难的行政案件,实行指定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的制度,避免当事人对管辖可能导致审判不公的质疑,避免地方行政干预,统一裁判尺度。
建立和完善审判辅助机制,着力解决保全难、送达难现象。要积极发挥审判辅助人员的作用,将保全交给审判辅助人员集中办理,探讨将送达交给社会辅助机构办理的新路子。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要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吸纳更多普通群众参与审判活动。积极发挥“法官村长”、“社区法官主任”作用,用人民群众身边人帮助化解矛盾,减少纠纷。
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办案的力度,着力解决法官坐堂问案的习惯,摒除法官审案神秘化。要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要让普通老百姓看到法院、法官审案判案过程的全貌,适时适地将同一种案件集中审理和宣判。
(三)“执行难”解决办法:
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干扰执行和反消极执行为主要内容的“四反”活动,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有义务协助执行的部门消极协助,地方保护干扰执行和执行人员应当执行不予执行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打击规避执行、消极协助和干扰执行的违法行为,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执行人员存在因金钱、人情、关系而消极执行的,坚决予以问责。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解决目前查找被执行人难,查找被执行人财产难问题。要加强“点对点”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与相关部门协调,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提供执行实践中遇到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例,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建立执行诚信档案,解决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故意规避法律逃债行为。要通过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与银行、工商、公安、土地、建设以及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限制被执行人融资、招标、投资、高消费以及出境等,挤压其生产、营销、生活空间,构建许昌市范围内的诚信体系。
问题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司法不透明、不廉洁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审判规则,建立司法廉洁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着力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认真实施量刑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实行说情留痕制度,防止内部人员不当过问干扰案件,违规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要从有利于强化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出发,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审判流程,了解审判工作特点,了解法官判案过程。要发挥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等载体的作用,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约见法官、投诉举报提供网上全程服务。增强司法透明度,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空间。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法院出台的各项规定禁令。深入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和“四无”专项治理活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扫除司法腐败现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严厉查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着力降低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投诉率、举报率、出差错率和执行积案率。要通过对每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严格要求,提高广大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继续推行和规范网上司法拍卖工作,扩大网上拍卖资产的范围,提高执行的透明度和执行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少拍卖费用,解决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资产拍卖成本过高的问题,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通过多种方式增强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坚持开门纳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开展走访、接访活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座谈会,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案件当事人、社会群众针对我院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及法院干警在“六难”、“三案”、作风建设方面和“四风”方面征求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有针对的进行整改。为法院全面建设提供信息。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活动的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拟定内容详尽、要求具体、操作性强的日程安排计划表,明确阶段,细化时间,下发各部门据以执行。层层进行动员和部署,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对一些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靠、不拖、不推,立即整改;对因合理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纪律不严、作风懒散的问题。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发挥“工作人员去向指示牌”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监督管理;健全活动档案,将活动资料分类建立档案;建立台帐,细化日程安排,通过台账全面把握活动进程,使每个环节做到前有安排,中有检查,后有结果和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六难”、“三案”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活动中,院党组要把解决“六难”、“三案”问题贯穿到下一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作为我院的特色动作认真抓好。把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与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人民主体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努力解决司法“六难”问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立党为公、无私奉献精神,努力解决“三案”问题,确保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