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11:46:50
许昌鼎元钢结构发展有限公司、张军殿:
原告袁国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上诉人河南通达车轮有限公司就(2016)豫1002民初507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姚伟华 电话:0374-7596722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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