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际关系的和睦共处。然而,近年来危险驾驶、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明显上升,现我院结合实际审判实际,通过分析找出相应的原因及对策。
一、主要特点:
2011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68件855人,2012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62件997人,2012年比2011年案件数量增长近16.5%,被告人人数增加16.6%。刑事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一)危险驾驶案件增幅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而无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酒后乃至醉酒驾驶摩托车而构成的违法犯罪也日益增多,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一再引起司法界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院自2011年5月至2012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24件。其中2012年审结69件69人,比2011年审结的35件35人增加49.2%。
(二)侵财案件变化大。2011年4月,为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河南省综治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网吧经营管理秩序为内容的“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后,公安机关迅速将打击重点转移到此项活动中来,大量侵财案件诉至我院。2012年我院审结各类侵财案件215件265人,比2011年审结的162件190人上升32.7%。此类案件在犯罪主体、侵害对象上与2011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变化,由1-2人为主结伙作案向多人团伙作案转变;侵害对象多由临时起意转为事先预谋、目的专一、分工明确,有团伙化、暴力化、低龄化的倾向,犯罪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吃喝玩乐,并非生计所迫。
(三)控告罪名涉及范围大。2011年同期受理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常见罪名,而2012年涉及危险驾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卖淫等罪名案件增多。从涉案罪名看,2011年审结案件涉案罪名较为单一,2012年所审结的案件与2011年相比,有多发性(如危险驾驶案件)、团伙性犯罪的新趋势。
二、原因分析:
(一)依法打击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为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同时,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以前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等方式解决的部分案件,现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事案件的犯罪手段、犯罪性质、犯罪结构不断变化,由此导致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够健全。农村人口法律知识缺乏,遇到利益纷争时,往往一时冲动,大打出手。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不够扎实,网络不够健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一些民间纠纷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排查化解,导致激化升级,引起“民转刑”案件持续多发。
(三)交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投入加大,交通条件显著改善,但同时,车辆数量也与日俱增,特别是国家“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等扩内需政策实施后,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民购买农用车、摩托车的热情。农村农用车、摩托车数量快速增长,客观上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导致危险驾驶等案件逐年上升。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突出留守儿童、在校学生两个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采取发放资料、图片展览、巡回审判、法制讲座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做到无缝隙、广覆盖。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调处。要充分发挥各级综治维稳、基层民调组织的平台作用,整合资源、联动联调,实现“小纠纷、大调解”,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初始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三)突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市区道路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多发的实际,在强化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交管部门应克服线长、面广、人少的困难,力量下沉、管理前沿,把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作为重点、难点来抓,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罚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交通肇事案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审判管理工作。通过采取与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加强沟通联系,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强化审判流程监控等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另一方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把好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关,实现刑事案件公正、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积极延伸刑事审判服务职能,针对个案和类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建议,帮助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内部治理,改进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