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承包的土地部分租赁给他人后,却认为他人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树木还得归自己所有。这在别人看来是荒唐可笑的事情,却被“财迷心窍”的王某夫妇当成了敛财门路,从而上演了一出 “索赔”闹剧。近日,王某夫妇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管制两年。
2007年,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与该办事处某社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该社区部分土地用于建设公路绿化带。其中,王某夫妇承包的一部分土地也在租赁范围内,王某夫妇就租赁部分拿到补偿款。随后,高桥营办事处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绿化树木。2010年7月,许昌市政府进行北外环路面扩建,将办事处种植的租赁在王某夫妇土地上的树木砍伐20余棵。本来,土地已租给办事处,树木也是办事处种的,挨不着王某夫妇什么事,可财迷心窍的王某夫妇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遂以这些树木栽到他家地里就是他家的为由,阻挠施工,要求施工人员赔偿4000元。夫妇俩的无理取闹被拒绝后, 7月28日下午,二人来到北外环施工工地,将正在用以施工的切割机、电缆线、振动棒、手推翻斗车、风镐等施工工具强行拉走,影响正常施工。直到8月10日下午,施工人员来到王某夫妇家,将4000元交给夫妇俩后,才将被扣的工具领回。破案后,二人将赃款退还。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夫妇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悔罪之意较深,并已将赃款全部退还给被害人,故法院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