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2 16:53:30
许昌意斯特精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乃夺(王乃铎)诉被告张干甫、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许昌意斯特精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乃夺、被告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6)豫1002民初1604号民事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该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徐艳
联系方式:0374-3399172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中段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