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3 09:13:57
杨朝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培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0民终3322号民事裁定书、(2016)豫10民终33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法 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联系电话:0374-3399037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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