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自幼患有脑瘫,更不幸的是,她婚后生育的儿子也被诊断为先天性脑瘫,因被婆家嫌弃,离婚后的王某无生活来源,遂心生邪念连续盗取一家借贷公司五台笔记本电脑。2月15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26岁的王某幼时患有脑瘫,家人四处求医,病情渐渐好转。初中毕业后,王某在外地打工,2014年,她在家人的撮合下和孙某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无奈儿子被诊断为先天性脑瘫。2016年6月,不堪压力的孙某在父母的怂恿下和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被扫地出门的王某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
没有经济来源的王某带着孩子来到一家借贷公司,想借点钱维持生活,在该公司填写个人资料过程中,王某发现公司的玻璃门安保措施不到位,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等到公司员工下班后,王某再次返回,将玻璃门强行推开,遂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将桌子上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偷走。在网上联系好收购二手电脑的买家后,王某和刘某相约在一家网吧门口见面,刘某出价一千元,并提出要电脑鼠标等配件。王某谎称回家去取,遂再次返回该公司,用一个纸箱将另外三台笔记本电脑及配件全部盗走。刘某一共给了王某1900元,王某在宾馆住了一夜后带着孩子回了老家。
刘某乘出租车回家时,一路向司机炫耀自己低价收购的五台电脑,见多识广的司机师傅心知事有蹊跷,从电脑包里发现了该公司员工的名片,遂悄悄联系该名员工报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能当庭认罪,年幼的孩子尚需抚养,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