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审判要求公平正义,而 “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的公开、透明,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魏都区法院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扎实全面开展了司法公开工作。在此,我代表魏都区法院党组特向全社会进行司法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立案公开。建立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认真做好立案工作的接待、引导、告知、查询、接转、答疑等事项;二是庭审公开。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三是执行公开。在法院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四是听证公开。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五是文书公开。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按照有关规定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六是审务公开。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
审判组织成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违反上述承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