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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车祸负全部责任 妻子不甘告国企胜诉

  发布时间:2014-04-21 11:59:06


    丈夫驾车发生车祸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其负全部责任。然而妻子心有不甘,将某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让这位原本对打赢官司并不报太大希望的妻子没想到的是,她不仅赢了官司,负责审理此案的魏都区法院法官还驱车几百里将救命钱亲自送到了她家。

    2012年10月12日,张霞的丈夫开着一辆普通面包车与张霞一起外出,当走到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路段时,由于某高速公路公司正在进行路面拓宽施工,将高速公路的东幅进行封闭,西侧道路改为单幅双向车道,中间只设置水泥分段隔离墩。张霞丈夫开车路过此处时,不慎撞到了分段隔离墩,车辆发生侧翻后进入上行车道,与正在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张霞丈夫当场死亡,张霞重伤。后交接部门认定,由于张霞丈夫不注意安全行驶,应负全部责任。

    天降大祸,张霞一夜间失去了丈夫,自己又深受重伤,尽管丈夫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负全部责任,但心有不甘的张霞还是以某高速公路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管理责任与违反了保障司机安全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告是告了,但张霞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在她看来,一方是财大气粗的国家企业,一方是没有任何关系背景的农民,双方实力悬殊,一个农民与国企打官司是拿着鸡蛋碰石头,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接手此案魏都区法院半截河法庭副庭长李艳喜不但对她一个外地农民没有丝毫架子,更是嘱托她因路远又行动不便,尽量电话联系,有事会尽快通知。李艳喜在认真查阅案卷、审核证据后,不厌其烦地给高速公路公司沟通,希望能达成调解,尽快让张霞拿到部分补偿。但双方介于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并未达成调解。此后,李艳喜根据案情,做出一审判决,因某高速公路公司在拓宽道路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霞60200元。一审判决后,高速公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二审判决后,李艳喜发挥法官司法能动性,积极向高速公路公司明法释理,引导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在李艳喜的督促下,高速公路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张霞60200元。介于张霞家在驻马店又带伤行动不便,李艳喜与法庭一名工作人员一同驱车来到驻马店,将钱送到张霞手中。

    “没想到我一个外地的农村妇女,与高速公路公司打官司能打赢。以前只是听到电视广播里说公平正义什么的,俺也理解不了,可通过这次打官司,我是真的体会到了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了。咱们的法官真好,不仅让我赢了官司,而且对我们农民一点架子也没有,给我们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让我们从心里感到很温暖。通过法官的努力,我不仅打赢了官司,而且很快拿到了赔偿款。我真的觉得咱们的法院很公正,咱们的法官是人们的法官。”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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