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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法院涉保调解调出名声与口碑

发布时间:2014-04-18 15:40:47


    “涉保案件的诉前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诉讼与赔付成本,促进了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又减轻法院办案压力,优化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取得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3月27日上午,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涉保案件调解室内,调解工作人员潘可向前来检查验收诉调对接工作的最高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副处长龙飞介绍涉保调解工作状况与效果。对潘可来说,这并不是第一次向上级领导介绍涉保诉调对接工作,涉保调解室开展工作以来,已有上级部门多次到该院参观调研此项工作,并都对这项工作的开展予以肯定与好评。

    涉保调解作为魏都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亮点,自2008年8月许昌市涉保案件调解室挂牌成立以来,便充分发挥了其简便、经济、高效和专业的显著作用。而这种更加亲民的调解方式、多方共赢的调解效果,更是深受群众与保险协会、保险公司的欢迎。由当初的不了解、不信任,到如今的主动要求进行诉前涉保案件的调解,涉保调解人员用他们的敬业与专业调出了一片新天地。自调解室成立至今,调解室共受理案件263件,已结案237起,结案率90.11%。所结案件中,调解成功178起,调成率为75.11%。诉调案件涉及22家保险公司,案件起诉涉及保险金累计2076万元,通过调解支付保险金累计1094万元,无矛盾激化或信访情况发生。

    涉保调解所取得的斐然成绩,更是受到了上级领导关注与支持。河南省高院、许昌市中院及河南省保险协会相关领导多次到涉保案件调解中心进行调研和参观,详细了解诉前调解工作的流程及案件运转情况,对诉调室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12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有关领导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调研;2013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将魏都区法院作为第一站调研渉保案件调解室工作,通过调研,最高人民法院调研人员充分肯定了许昌市保险纠纷调解对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为他们在全国就此项工作进行调研的第一站收获很大。同日,来自河南省多个县市的保险协会秘书长到魏都区法院实地观摩了涉保调解室的具体运转情况;2013年10月31日河南保监局相关领导到魏都区法院调研涉保调解工作;2014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卫平的陪同下,来许昌调研保险诉调对接工作。江必新副院长对许昌市保险协会与魏都区法院联合开展的保险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项做法与传统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相比,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是诉调对接机制灵活运用的一种体现。

    而涉保诉调对接的这项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也深受各级新闻媒体的关注。2013年4月10日,中国保险报《协会联手法院,推动三方共赢》为名,以近一个版的篇幅报道了许昌市涉保调解室的做法;2013年10月16日,河南日报《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2013年10月18日,新华社每日电讯在《帮群众减打官司费用,避免一代官司十代仇》的文章中,介绍了魏都区法院涉保调解室;2014年年3月,人民日报记者亲临该院采访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工作,3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题目为《诉调对接,破解保险理赔难》文章,以具体案件的形式,介绍了当事人在魏都区法院涉保调解室2小时内达成调解协议,魏都区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情况。而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更是多次对此事作用报道。许昌日报以《诉讼与非诉讼的完美结合》为题,整版刊介绍了魏都区法院诉调对接的做法。

    涉保调解的简便高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诉讼成本及法院的审判压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成为魏都区法院工作的亮点之一,为魏都区法院赢得了好名声,更为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而作为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试点之一,该院诉调对接工作的成功也为这项工作在全省的推广树立了信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许昌市保险行业协会的领导表示将拓宽渠道,争取在市县两级范围内逐步推广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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