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09:41:53
徐亚磊:
本院受理原告焦惠敏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就(2016)豫1002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电话:0374-8564559
法庭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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