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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本来就是“和”

  发布时间:2013-12-03 17:07:00


    “和”并不只是一种愿望,不只是一种理想,而是中国人对世界的根本认识,这种认识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出发点。

    今天,人们常谈建设和谐文化,那么,建设和谐文化怎么理解?日前应邀做客名人名家讲堂的清华大学教授钱逊认为,构建和谐文化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要有一个“和”的理念,这是出发点。一种理解是认为“和”是纠正过去的斗争哲学,把“和”与“斗争”相对而言。对这种看法最有代表性的是冯友兰先生,他编写《中国哲学史新编》最后一卷中提出“辩证法有两种,一种是‘仇必仇到底’,另一种是‘仇必和而解’,前者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后者是中国辩证法”。他的讲法影响很大,从此以后,很多人就从“斗争哲学”、“和谐哲学”这样的角度来探讨“和谐”。另一种理解则从中国古代思想出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并不是与“斗争”相对而言,而是“同”相对而言。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晏婴、史伯就有过“和同之辩”。史伯有个名言“和实生物,同则不济”。晏婴则打了个生动的例子,比如我们要做一锅汤,用鱼或者肉作为主料,然后要有水,用火来加热,再加上各种调料,协调、融合,这样最后煮出来的汤才是很美味,这就叫“和实生物”。

    我认为,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种理念,“和”不只是一种理想,而是中国人对世界的根本认识,这种认识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出发点。和为贵,并不是我们理想是这样,而是世界本来就是“和”。和为贵,就是我们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求得世界的和谐,处理不同事物的关系时做到“各得其所”。如果没有这种理念,可能就会导致单纯追求GDP的增长,或者只注重工业不注重农业,只注重城市发展不注重农村发展,只注重沿海地区不注重内地。事实上整个经济的发展是“和”的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发展。

    第二,需要有制度、规范的保障。“和”,简单来说,就是要各得其所,就是整体中的各个局部处于它该处的位置,尽它应尽的义务,遵守该遵守的规范,享它应享的权利,责权利统一,这是需要有制度来规定,有规范来约束的。就中国古代来讲,这规范只是“礼”的规范。比如“孝”,孔子认为孝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通过这种规范来落实“孝”,使得人们的行为有依有据。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我们治国的一个根本方略。健全法制,也是构建和谐的根本要点。

    第三,需要有解决复杂问题的大智慧。构建和谐文化,需要很高的智慧,也需要很高深的知识。四川的都江堰,现在看来是很简单的工程,但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两千多年来,让四川成了天府之国,这就体现了智慧。社会和谐,更加需要大智慧了。香港问题,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解决了问题。它本质是“和而不同”的理念,但要把“和而不同”的理念落实香港问题,如果没提出“一国两制”的办法也解决不了。因此,要有理念,还必须要有很高的智慧,才可以解决很复杂的问题。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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