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都是残疾人,感谢你们帮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有了栖身之地……”11月2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写信人晓雨是一个打工妹,晓雨的父母于6年前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因种种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随着房价逐步上涨,晓雨的父母所买房子的原房主对当初的售房行为矢口否认,不愿配合晓雨的父母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晓雨的父母只得把原房主告上法庭。魏都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原房主应协助晓雨的父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06年,晓雨的父母想购买房屋。他们是残疾人,与他人交流存在障碍,便委托晓雨的亲戚帮他们寻找房源。晓雨的亲戚以9万元的价格帮他们在市区繁华地段买下一套住房,原房主收到钱后写下一张收条,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了晓雨的亲戚。之后,晓雨一家便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在此期间,晓雨的父母交纳了有线电视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
在法庭上,原房主辩称他没有卖房子的意思,但无法对收到的9万元房款给出合理的解释。法院对所有证据逐一进行调查,认定晓雨父母支付的房款符合当时正常的房屋交易价格,该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眼下房产交易比较活跃,房产买卖纠纷也越来越多。有一部分人在进行房产交易时,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容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法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要及时过户,以免节外生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