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3 11:52:26
许昌市东城区兴东拆迁有限公司:
原告许昌福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昌市半截河办事处陈庄村社区居委会、第三人许昌市东城区兴东拆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许昌福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16)豫1002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姚伟华 电话:0374-7596722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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