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外出滑雪本是一件惬意的事,可在游玩之际也要注意安全。20岁的女孩李倩参加了某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滑雪游玩活动,本是乘兴而去,却带着伤病归来。2月25日,李倩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起诉其参加的户外俱乐部与所去的滑雪度假开发公司,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9万多元。
李倩在诉状中声称:2012年2月2日,她参加了许昌某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到洛阳某滑雪度假开发公司经营的滑雪游乐园滑雪游玩,在滑雪过程中,她被该滑雪游乐园的工作人员撞伤,经医院诊断,她的伤情为:脑震荡、腰椎横突骨折、头皮挫伤。她住院12天,共花费医疗费3000元。经相关机构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李倩在起诉时要求被告许昌某户外俱乐部与洛阳某滑雪度假开发公司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伤残补助费及精神损害费共计9万多元。据悉,魏都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