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7 16:56:50
河南许丰种业有限公司、魏春乾、魏文飞、朱建华、宋俊杰、宋亚丽、魏海洋、李春春、魏西欣、魏浩: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许昌市创亚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承办法官:曹晓辉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样报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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