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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开通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清欠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3-11-22 15:10:40


    年终岁尾是农民工离城返乡的高潮之际。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辟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并积极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维权。

    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魏都区人民法院将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对农民工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当日立案,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缩短立案周期,为农民工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根据农民工收入少、文化水平低、诉讼能力较弱的情况,该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可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相关证据。与此同时,该院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案件,可到工地、工厂现场开庭,方便农民工当事人诉讼;对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的被告以及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当事人,可依法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惩戒力度”是魏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次活动的明确要求。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法院可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采取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奖励举报、委托审计等手段,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对久拖不履行的,综合运用限制出境、媒体曝光、限制投资置产等制约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同时,对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我市两级法院将采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资质、限制承接新项目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有关部门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活动中,院纪检部门将对全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察、强化问责。对案件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期通报;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查处;对案件办理不及时、工作疲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忠)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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