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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请勇敢向“家暴”说不

  发布时间:2016-11-28 14:44:46


    家庭是个体生长的摇篮,是社会的细胞,暴力是摧毁家庭这个基本单位的一大杀手。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亦即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在日常生活中,“家暴”案件却并不少见,2016年10月26日,用刀划向妻子的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徐某和李某因工作相识, 2001年结婚后生育一子。徐某称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李某总是在喝完酒后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2015年底,李某因猜疑徐某和他人有染,便对其拳打脚踢,徐某在两人厮打过程中不慎坠入楼下,造成腰椎骨折,住院20多天。几个月后,她提出离婚,李某恼羞成怒,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向徐某脸上划去,造成徐某右脸划伤长度达10厘米、深度1公分,缝合20多针,左脸两刀,上、下刀口各缝10多针,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徐某再也不能忍受丈夫的暴力行为,决心与其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徐某提出愿意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徐某、李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矛盾升级至家庭暴力,李某也承认对徐某实施家庭暴力,给徐某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对于徐某要求与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其提出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婚生子李易凯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李某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徐某医疗费等共计13045.53元。

    据统计,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家暴受害者9成以上为女性,有16%的女性承认曾遭配偶殴打。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57.51%的人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

    2016年1月22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建立了以家事案件为核心的家事审判庭,截至11月23日,该庭共受理因家庭暴力离婚案件13件,其中判决准予离婚的8件,施暴者构成刑事犯罪的4件。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的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此,法官提醒,遭受“家暴”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1、医院开具的收据、检查报告、就诊记录等,这是证明“家暴”的有力证据。此外,受害人可以通过给伤痕拍照、录像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2、派出所和其他组织的记录。3、同事邻居的证言。遭受“家暴”不要一味地忍耐,要通过呼救等方法让邻里都能看到,一方面能当场获得帮助,另一方面这些目击者将来可以作为目击证人提供证据。在家庭当中,女性、儿童等弱势群体,面对家暴更不能一味妥协、沉默,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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