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5 11:55:52
李恒: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利芳因与你、伊慧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姚伟华
电话:0374-7596722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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