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3 11:10:08
白三元、张存钦:
本院受理原告徐晓军诉被告白三元、张存钦、许昌市晶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许昌市晶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6)豫民1002初1282号民事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该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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