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豫1002民初1787号
河南佳家暖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罗杰增: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德亿田农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魏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王磊华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魏都区人民法院北楼113办公室(魏北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0374-339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