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30 16:57:20
闫振峰:
本院受理原告罗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21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民二庭 肖莞千
联系电话:3399123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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