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7 08:34:35
郭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业诉你、被告岳少君、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李翰哲 电话:0374-3113350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七里店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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