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河南法院,感谢魏都法官,多亏你们的全力协助,案件才进展得这么顺利,我代表灾区企业谢谢你们!”前日下午,四川省射洪县法院执行庭邓庭长紧紧握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施许伟的手,连声表示感谢。为执行一欠账“老赖”,邓庭长带领三名执行法官不远千里从四川来到河南许昌。面对来自灾区的法官,魏都区法院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观念,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思想,竭尽所能,全力协助,从而演绎了“两地法院联手执行老赖,保护灾区企业合法权益”的动人一幕。
许昌酒商被判偿还巨额货款
四川省射洪县生产的沱牌酒是较为知名的白酒,销售网络遍布全国。正是看好了沱牌酒的商机,从2006年1月,许昌魏都华泰酒行与四川射洪沱牌曲酒供销公司建立供销关系,经销沱牌系列酒。魏都华泰酒行是家住许昌魏都区的蔡华晓个人独资设立的白酒行,主营各种白酒。华泰酒行与沱牌供销公司建立供销关系后,从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共欠沱牌供销公司货款、运杂费等共计20余万元。2007年10月,蔡华晓与沱牌供销公司签订还款协议,约定2007年12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付清,逾期不付则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发生纠纷由射洪法院管辖。此后,华泰酒行一直未清偿该债务。2008年5月12日四川地震发生后,地处震区边缘的沱牌公司在经过短暂的休整后,于同年6月将华泰酒行诉至射洪法院,请求华泰酒行偿还20余万元货款。接到诉状后,蔡华晓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了华泰公司。2008年9月,沱牌供销公司撤回原诉状,又以蔡华晓和其妻子车某为被告,重新起诉。后此案经射洪法院审理,判决蔡华晓及妻子车某共同偿付沱牌供销公司20余万元货款。但家境殷实的蔡华晓及其妻子打定赖账的主意,仍拒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2009年3月射洪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执行案件,沱牌供销公司申请射洪法院对蔡华晓夫妇强制执行。
全力协助射洪法官执行难案
2009年6月3日,射洪法院执行庭办案经验丰富的邓庭长来到魏都区法院,请求魏都区法院予以协助。听完案情介绍后,该院执行局局长施许伟当即表示,全力协助法院执行,努力实现灾区企业的胜诉权益。
由于蔡华晓拒不接听电话,当天下午,魏都区法院的两名法官便陪同邓庭长一行来到派出所查询蔡华晓的个人资料,通过查询,他们获取了蔡华晓家的住址。随即,他们又来到蔡华晓居住的小区,经询问小区工作人员,得知蔡华晓夫妇的确居住在这里。但当他们来到蔡家敲门时,蔡华晓家却无人应声。当晚,两家法院的执行法官蹲守在蔡家附近,直到深夜1时,蔡华晓夫妇仍没出现。6月4日清晨6时,两家法院的5名法官再次来到蔡家,多次敲门,蔡华晓家仍没有动静。找不到人,给案件的执行带来了重重困难。两家法院执行法官坐在一起,商讨下一步的执行措施,最终决定,绝不能让蔡华晓抱着一躲了之的侥幸心理,藐视法律的威严,必要时可采取强行搜查的强制措施。
6月4日中午,法院决定对蔡华晓家进行强制搜查。随后,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先后联系蔡华晓家辖区的公安干警,居住地办事处主任、社区主任、小区负责人、小区保安及在公安110备案的开锁店的锁匠。下午3点,再次与蔡华晓联系无果后,执行法官向蔡华晓发出如不到场配合执行将对其家强行搜查的手机短信。但蔡华晓夫妇置之不理。两家法院执行法官遂开始对蔡华晓家进行强行搜查。
找出大款“老赖”的蛛丝马迹
6月4日下午三点十分,射洪法院邓庭长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蔡华晓家楼下宣布依法对蔡华晓家进行搜查。开锁匠将蔡家大门打开后,两家法院的执行法官及必要的见证人员进入蔡家。蔡华晓家居住的是200多平方米复式楼,室内装修豪华,客厅柜橱中放着多瓶茅台酒、洋酒。在蔡华晓家卧室中,放着一条多每盒价值一百多元的高档烟。蔡华晓富裕可见一斑。另据小区保安介绍,平时蔡华晓出入都是开着一辆价值近二十万元的轿车。由此可以断定,蔡华晓完全有能力偿还所欠货款,而他却一边当着“老赖”一边当着“大款”。
通过搜查,在蔡华晓家搜出现金1300元和11张余额不多的存折。邓庭长当场宣布将现金作为执行款予以执行。执行法官们还在蔡华晓家的抽屉里搜查到一张取保候审的证明,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线索。证明显示,今年5月,蔡华晓之妻因交通肇事,被许昌公安机关处罚,现在正在取保候审期间。按法律规定,蔡华晓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对公安机关的传唤随传随到,否则将会对其拘留或逮捕。可以说,找到这张取保候审证明,就基本找到了蔡华晓,而找到蔡华晓,就其现有财产就足以偿还所欠执行款。
当天下午5点,搜查工作圆满结束。临出门时,执行干警将蔡家东西尽可能地恢复原貌,体现了较高的执行素质及人性化执法的理念。邓庭长对搜查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一定会通过公安机关找到蔡华晓,圆满执结案件。临行前,邓庭长一再真诚的感谢魏都区法院的鼎力协助与全力支持配合,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