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0 08:37:57
王洪兵:
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关付安诉被告许昌市绿洲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被告湖北天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王洪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10民辖终161号民事裁定书和本院开庭传票,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20分在本院民一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届时如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一六年九月十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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