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清馨园林有限公司、刘志业、杨书伟、杨孟珂、韩改香、周根丽、周俊杰、张发户: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鄢陵县鑫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依法作出(2016)豫1002民初1885号民事裁定书,被告鄢陵县鑫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承办法官:李会娟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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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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