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常回家看看”,老人可以诉诸法律,法院要立案审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该院半截河人民法庭副庭长李艳喜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这意味着以后子女如果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有可能被老人告上法庭。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是今后老人以此理由诉诸法律,法院要立案审理。这条“常回家看看”条款,既强调了伦理道德的正义性,又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体现了法的善意。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新法还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设立为老年节,对老年人优待制度也作了相关规定,内容涵盖政务优待、维权服务优待、医疗服务优待、生活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等多个方面。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切实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