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小区养狗的人日益普遍,因狗生出纠纷的事儿也越来越多。如何规范养狗的行为,成为社区居民谈论的一个焦点。
9月16日,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法官张岚用身边的案例讲述了有关养狗引发纠纷的事儿,社区居民从中受到一定启发。张岚称,被告人在顺河街一家属院居住。一日上班时,被告人从家属院驾车外出,行驶中碾到一条小狗。看到爱狗受伤,狗主人忙上前抱狗,结果又被狗咬了一口。“一件小事引发两起案件。狗主人起诉司机,要求赔偿小狗的医疗费,同时赔付自己打狂犬疫苗的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明显过错;按照我市的《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狗主人应该对狗进行入户登记,同时外出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小狗被碾伤原告负有主要责任。另外,关于打狂犬疫苗的费用,狗主人没法证明自己被咬与车主之间有因果关系,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张岚特别提醒,在公共场合,狗主人应该注意约束小狗的行为;同时应该根据我市的《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及时对爱狗进行登记,“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法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