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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凉了,公交车上看好你的钱包

  发布时间:2013-11-20 17:00:48


    坐上交公车,刚走了两站路,有一名自称警察的男子问她有没有丢钱包,徐英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她的挎包拉链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拉开了,里面的30元钱不见了。到了派出所后才得知,偷她钱包的两个小贼已经被抓住了。

                            小偷盯上拥挤的公交车

    2012年12月底的一天,天气冷得让人只想把头缩进衣服里,刺骨的寒风把不少人吹到了公交车上,拥挤不堪的车厢内虽然空气有点儿污浊,但相比车外暖和了不少。

    105路公交车缓缓驶进市区仓库路思故台站点,刚购过物的徐英在人群中挤上了车。车上人比较多,还好,有一名坐在车前部的年轻人主动为她让了座。她将刚买的东西放在脚下,背包斜挎在肩上,头转向窗外,欣赏街上的风景。

    由于车上人多,随着车身的晃动,挤挤碰碰在所难免,徐英也没在意。

    站在徐英身边的是两个男青年,一个男青年弯腰用手扶着车窗上侧的扶手,身体几乎压在了徐英的身上,另一个则靠在徐英的座椅上,两眼扫视着周围的人,右手偷偷地伸向徐英背包的拉链,在车辆颠簸的过程中,拉链被拉开,两根手指迅速从里面夹出两张人民币。徐英对此没有丝毫察觉。

    两个男青年交流了一下眼神后,在就近的公交车站点下了车。

                            换辆车刚得手就被抓获

    两名男青年下了105路公交车后,立即上了相反方向的另一辆公交车。

    与这两名男青年一起上车的还有市民李花,她等了20分钟才挤上8路公交车。上车后,车上人太多,她就站在门口的过道处,左胳膊斜挎着挎包,右手举起抓住过道中间的扶手。

    两名男青年站在李花旁边,一人故意挡住李花的视线,在车晃动时,他碰了一下李花,不一会儿,又碰了她一下。李花扭头看了看,没有吭声。在这名男青年的掩护下,另一人则轻轻地拉其挎包的拉链,拉开后,将挎包内的一个黄色钱包偷走了。

    得手后,两人向后挤,走了两步,站在司机后面乘客王容的旁边。和上次一样,两人一个人掩护,一个人下手,又偷到一个黑色钱包。

    在两个男青年偷盗的过程中,旁边的一名乘客看在眼里,他没有声张,而是偷偷发短信报了警。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公交车的下一个站点等候。两个男青年得手后刚下公交车,就被民警抓获。

                           偷了100多元,被判拘役5个月

    在接受民警讯问时,两人承认,第一次在徐英的包里只偷到了30元钱,并表示偷的太少了。后来偷的两个钱包,两人没来得及看里面有多少钱,就被抓了。

    后据了解,李花的钱包里有85元现金,一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王容的钱包里有25元现金和6张银行卡。

两名男青年分别叫齐涛和苏伟,今年都是22岁,无业。齐涛在2009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元;苏伟2011年10月和2012年5月两次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近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齐涛和苏伟二人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天气转凉,乘坐公交车的人越来越多,小偷也瞄上了拥挤的公交车。市民在公交车要照看好自己的财物,最好将挎包放在胸前,不要露财,时刻注意身边是否有可疑之人,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

    相关法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和忠 菅卫华)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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