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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集体宿舍里,防盗意识莫放松

  发布时间:2013-11-20 16:48:07


  不少居民家里为了防盗,都会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而学校或企业的集体宿舍防盗设施通常不太完善,给小贼留下了可乘之机。“90”后青年李某专门盗窃集体宿舍,除了手机、电脑、首饰等贵重物品外,他看到合适的衣服,也会“顺手牵羊”,偷回家自己穿。近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以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1岁的李某没有正当职业,他曾因犯盗窃罪三次被判刑。2012年9月25日,李某刑满释放,之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李某疯狂作案6起,他偷盗的对象大多是学校、医院或工厂的集体宿舍。由于这些场所人员比较复杂,李某得手后很容易脱身。

  2012年10月11日,李某潜入市区一家医院的职工宿舍,偷了一部价值1571元的手机和一件上衣、一条牛仔裤;2012年10月13日凌晨,李某流窜到市区一发制品公司的员工宿舍楼内,他先后进入6间宿舍,偷走了黄金转运珠、手机等物品;2012年10月14日,在市区另外一家发制品公司的员工宿舍楼内,李某再次出手盗窃,偷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两部手机……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集体宿舍内居住的人较多,窃贼进出通常不会引起关注,很容易发生盗窃案件。因此,居住在集体宿舍里的人一定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宿舍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以及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外出时一定要锁好门窗,特别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要增强责任心,别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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