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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树可以有 无证伐树不能有

许昌一男子买树后无证伐树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11-20 16:40:25


    原以为买到便宜的树木能大大的赚上一笔,可经营树木买卖生意的李某没想到,自己买树后,因没有办理采伐证便砍伐所买的树木而触犯了刑律。今日,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向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4岁的李某平时经营木材买卖生意。2012年3月,李某听说许昌县苏桥镇某村因政府征地,村里许多杨树要卖。听到消息后,李某感觉这是一个好的商机,便赶到苏桥镇某村,向村民询问卖树的事。后一村民曹老汉同意将自己家所种杨树卖给李某。李某到曹老汉家杨树林看过后,商定以49500元购买曹老汉家杨树林树木。搞好价格后,李某问曹老汉有没有办理《采伐证》,曹老汉说到:“我们村书记说了,办采伐证的事有上级政府负责,你们就别管办证的事了,只管伐树就行了。”听曹老汉这样说,李某又想到这次征地是政府工程,便打消了顾虑。第二天,李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雇人对所购买的树木进行砍伐。在砍伐中,许昌市森林公安局将李某抓获。经查,李某共砍伐杨树76株,木材面积为20.4682立方米。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无证采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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