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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为钱对簿公堂 父亲犯难选择沉默

  发布时间:2013-11-20 15:25:46


    俗话说“手足情深”。但一对姐弟却为了一笔钱闹上了法庭。姐姐拿出借条说,这笔钱是她借给弟弟的,必须归还。可弟弟却说,这笔钱有一部分是借款,其他的都是姐姐赠送的,这些父亲可以作证。谁是谁非,可真难坏了父亲,父亲最终选择了沉默。11月13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林归还赵华借款。

    赵华和赵林(均为化名)是亲姐弟。40多岁的赵华家境比较殷实,2002年的一天,赵林为了筹钱做生意,分两次向赵华借了3万元钱。后来,经过赵华多次催要,赵林还给她了4500元钱。2012年4月,赵林给赵华写下了一份借条,内容显示他借了赵华25500元钱。之后,赵林一直没有归还这笔钱。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赵华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赵林写下的借条作为证据。

    而赵林认为他只向赵华借了5500元钱,其余的2万元钱是赵华赠送给他们的父母的,这笔钱在给母亲看病时已经花掉了。他之所以给赵华出具了借款金额为25500元的借条,是为了避免激化家庭矛盾,当时的这一切他们的父亲都可以作证。赵林一再表示,这2万元钱不应当由他偿还,他只愿意偿还赵华5500元钱。然而他们年迈的父亲左右为难,最终却选择了沉默。

    法庭审理后认为,赵林向赵华借款25500元,并出具了借条,双方已经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赵林表示借条上所写的25500元钱中的2万元并非他所借,因证据不足,法院支持了姐姐的诉讼请求,判决弟弟返还姐姐25500元。(和忠 沈永祥)

责任编辑:f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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