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青少年刑事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释法、明理、说服、帮教”的方针,对失足青少年适时开展庭审劝服说教、判后释法明理、服刑回访说教和释放热心帮扶等工作,全程跟踪帮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育人效果的三赢。
庭审中劝服说教。结合案件事实,选准教育感化点,帮其分析犯罪根源,有针对性地引导、感化,指明今后出路,促使少年犯彻底反省认罪服法。同时,向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帮其澄清模糊认识,区分罪与非罪。
判决后释法明理。运用亲情寄语,帮其分析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指出其所犯何罪、法律规定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和其犯罪行为的不可恕性,同时讲明法律和有关刑事政策对他们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所施以的宽宥,并对其改过自新寄予希望,使之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认识到今天的罪过,又看得到明天的希望,既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又体会到法律和政策的人文关怀,促其正确认识犯罪、憎恶犯罪、远离犯罪。
服刑中回访说教。根据失足青少年被判处的刑罚,定期到其所在的劳教或缓刑执行场所进行回访,并对其进行面对现实、展望未来、创造条件争取减刑或假释等方面的教育,促其安心服刑,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释放后热心帮扶。对刑满释放的失足青少年,积极伸出援助之手,与家庭、政府和社会共同帮其解决就学、就业、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摆脱思想包袱,安心学习、生产,自觉融入社会大家庭,以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