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置诚钢结构有限公司、长葛市长久金属有限公司、胡志彬、张会丽、丁绍军、张玉娥、罗清德、杜志强、吴玉珍: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庭:金融庭
承 办 人:曹晓辉
联系方式:0374-3399020